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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洛阳市委法律委员会到洛宁县马店镇开展法律培训

发布时间:2014-04-14   文章来源:洛盟  浏览次数:2024次

按照民盟洛阳市委同心实践活动安排,民盟洛阳市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高平均,盟内王洪波、庄红强、马慧娟、毛娟等律师一行,于4月10日到洛宁县马店镇为机关干部及各村两委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上午9时30分,在马店镇人民政府镇长张春武主持下,法律培训开始。马店镇党委书记张金强及镇政府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培训。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庄红强律师就土地相关问题首先开讲。庄律师从土地所有权开始,依据《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由浅入深逐步展开,对土地流转相关规定、存在的问题,结合案例,重点讲解。其后,高平均副主任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就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职责、权限,结合村委组成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一直到12点才结束。

下午2时,马店镇党委书记张金强及马店镇的工作人员,以及马店镇所辖24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等准时在会场就坐,张春武镇长邀请河南张振龙律师事务所毛娟律师上台。毛娟律师分四个板块,就结婚、离婚、分家析产、继承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解读。毛律师结束婚姻家庭专题的讲解后,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王洪波律师走上讲台,从两个相邻纠纷案例谈起,以经济分析的视角,解析该两起案例中各方当事人的得与失,阐释相邻关系中的权利边界: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而以村民在承包的耕地上栽树,可能导致相邻耕地的承包人不得不弃耕栽树为例,建议考虑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平衡各方的利益,最大限度的保护耕作的农地不减少,保持粮食生产量不降低,引导大家在具体工作中换位置、换角度思考,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方案,争取双赢、多赢。

5时10分,法律培训结束,全体与会人员起立鼓掌,对民盟洛阳市委法律委员会四名授课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